在这个关于覆盖范围的主题中,重要的是评估创建一个单一技术机构的假设,以评估基于循证医学的新技术的纳入,无论是对于 SUS 还是对于补充健康。 在健康计划监管中调整消费者保护标准也很重要,即与《消费者保护法》兼容。 有必要重新审视补充卫生委员会 这是一个部际代表审议机构,其作用是为 ANS 制定行动制定指导方针和公共政策,但自监管开始以来,它一直保持惰性。 ,将权限委托给 ANS。在大流行开始一年后,重新制定并提出了一项抗击 的计划,该计划制定了一项超越《健康计划法》且没有 ANS 参与的政策,侵犯了其自主权。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话题是需要与个人电子病历进行综合护理,并使远程医疗和远程会诊实践明确。 另一个值得改进的问题是为医疗保健专业人员引入与质量和有效性挂钩的新薪酬模式,作为按服务付费的替代方案,按要求付费,这种模式仍然被广泛使用并产生浪费。